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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 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创建于2011年,是南京市江宁区较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和发展,宁通所已成为江宁区律师业中最优秀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宁通所律师来自于国内一流法学院,均毕业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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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健律师

电话号码:02552709966

执业证号:13201200510654383

执业机构: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99号名家科技大厦西座11楼

合同纠纷

合同履行完毕五年后能否解除

  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要按照合同的内容履行,如果不履行的,会构成违约,当然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时候是可以不履行的,即解除合同,那么合同履行完毕五年后能否解除呢?下面小编就来告诉大家。

  一、合同履行完毕五年后能否解除

  不能。

  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就不需要专门再去解除合同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会自动终止,需要专门解除合同的是在一些特定情形下不得不提前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情况有以下这些: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从以上的内容可以了解到合同履行完毕五年后是不能解除的,因为合同履行完毕代表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不存在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所以,合同履行完毕五年后不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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