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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 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创建于2011年,是南京市江宁区较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和发展,宁通所已成为江宁区律师业中最优秀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宁通所律师来自于国内一流法学院,均毕业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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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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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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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有一方不知情怎么解决

  众所周知,恋爱期间的很多东西并不值得考验,很多人在婚后才面对到现实。因为只有自己有了家庭,才发现柴米油盐这些是有多么难算难维持。对于夫妻中的一方所借的债务是用于夫妻之间的生活所用,严格来说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一起承担的。那么如果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这个如何处理呢?欢迎阅读下文了解更多相关知识。

  一、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另一方需要还吗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二、怎样证明不是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须有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如无共同意愿,但该债务系为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用途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有以下几点证据可以证明: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二依法承担或资源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而形成的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什么是债务

  债务,“债权”的对称。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这就是为一定行为的债务。又如在出版合同中,作者有不再将稿件交付第三人出版的义务,这就是不为一定行为的债务。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依不同的标准划分具有不同的种类。依发生根据不同可分为合同债务和非合同债务,因债务人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债务和多数债务,因债务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务的连带债务,因债的履行的选择性可分为原简债务和选择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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