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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创建于2011年,是南京市江宁区较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和发展,宁通所已成为江宁区律师业中最优秀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宁通所律师来自于国内一流法学院,均毕业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详细>>
律师姓名:李健律师
电话号码:02552709966
执业证号:13201200510654383
执业机构: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99号名家科技大厦西座11楼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上下班的途中,因为道路有限,有些人开车又不注意,总是不按照交通秩序行走,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也在不断的上升。因为车速都比较慢这种时候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都是车辆的檫碰。那么,交通事故互碰自赔条件有哪些?
一、互碰自赔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多车互碰、有交强险、只有损失、不超2000、都有责任、各方同意”,就可以“互碰自赔”,详情如下: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
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4、不超2000: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
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二、互碰自赔补充
自2015年下半年,部分城市已试行“车辆互碰自赔” 理赔金额提高至5000元,解决了更多的多车事故。新规互碰自赔条件: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
3、有车损险:事故各方都有车损险,且保有不计免赔(还未到期)
4、纯车损失: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5、不超5000:各方车损都不超过5000元
6、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7、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三、注意事项
1、报案后听从保险公司坐席和现场理赔员的指引,不要盲目的听从非专业人员的错误指引,导致后续理赔繁琐。
2、自费改政策出台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出险后对保费的影响,对于一些小金额的事故,如能私下协商处理为佳。
3、勿私自或听从汽修厂的‘朋友’伪造现场、虚构事故骗取保险金,若被查处将对信用记录等有极大的影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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