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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健律师
电话号码:02552709966
执业证号:13201200510654383
执业机构: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99号名家科技大厦西座11楼
大家都知道,驾车需要有驾照,无证驾驶一经发现就要被处以行政拘留。如果无证驾驶的当事人超车驾驶出现事故的,受害人首先要报警。那么,无证驾驶超车事故责任由谁承担呢?
一、无证驾驶超车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责任划分: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不过,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是被认定是无证驾驶加事故全责,不但要被罚款,还要赔偿给对方。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样。
3、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二、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情形有哪些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有律师将1至5情形称为“绝对”无证,6至9情形称为“相对”无证,10情形称为“疑似”无证。
根据《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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