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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宁刑辩

不予批捕必须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吗

  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释放,一般来说不予批捕决定书作出后当天就应放人。关于不予批捕必须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吗,以及刑诉法关于释放的条款都有哪些的内容,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不予批捕必须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吗

  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拘留和逮捕这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公安机关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是有着严格的办案程序的,一般会向我国人民检察院提交出申请逮捕的呈请书,取得逮捕证以后再实施逮捕,但是人民检察院不一定会对所有的情况都批捕的。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3、由此可见,人民检察院做出不批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1)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2)对于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二、刑诉法释放的条款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3、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4、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5、第一百七十四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不予批捕必须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吗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综上所述,对于证据不足,检察院决定不予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在收到不予批捕的决定书之后应于当日将犯罪嫌疑人释放,不得超期羁押。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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