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咨询热线:

律所介绍

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 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创建于2011年,是南京市江宁区较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和发展,宁通所已成为江宁区律师业中最优秀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宁通所律师来自于国内一流法学院,均毕业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健律师

电话号码:02552709966

执业证号:13201200510654383

执业机构: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99号名家科技大厦西座11楼

小宁家事

不先处理共同债务可以办离婚吗

  夫妻离婚,除了要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外,债务的处理也是相当重要的,离婚之前需要对夫妻债务进行认定,是共同债务就要由双方进行分摊,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要是不先处理共同债务可以办离婚吗?为了帮助大家解开这些谜团,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不先处理共同债务可以办离婚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要载明共同债务处理问题,所以协议离婚一般不能先不处理债务偿还问题。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先离婚,然后再处理债务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何界定离婚债务

  1、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在婚前形成的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人承担。

  2、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债务的成因的审查,主要是看债的发生是否因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

  3、欠条的效力性审查同样是一个非常重要且直接的内容。

  4、借款的事实虽然存在,但配偶借款后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或是家庭投资,就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5、有借款事实的发生,且借款也是因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所借,夫妻双方对于借款事实都已知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不先处理共同债务可以办离婚吗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从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夫妻通过协议离婚的,就要先对债务进行处理,才能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则可以先起诉离婚,再处理债务问题。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0www.ningtong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99号名家科技大厦西座11楼

手机: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