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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 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创建于2011年,是南京市江宁区较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和发展,宁通所已成为江宁区律师业中最优秀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宁通所律师来自于国内一流法学院,均毕业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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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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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宁家事

有重婚行为一定构成重婚罪吗

  重婚行为是我国法律严厉禁止的,它危害极大,破坏夫妻感情,违背社会伦理,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有重婚行为一定构成重婚罪吗?重婚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有重婚行为一定构成重婚罪吗

  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二、重婚罪的构成条件

  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

  近几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

  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

  以上就是关于有重婚行为一定构成重婚罪吗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不是所有的重婚行为,都会构成重婚罪,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或者来电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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