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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 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创建于2011年,是南京市江宁区较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和发展,宁通所已成为江宁区律师业中最优秀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宁通所律师来自于国内一流法学院,均毕业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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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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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要约是保险合同成立时间吗

  投保人购买保险的时候,就需要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且按保险合同的要求支付投保费用。保险公司收取费用后要向投保人出具保单,那么民法典中要约是不是保险合同成立时间?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要约是保险合同成立时间吗

  以出要约不是合同成立的时候,如果通过发出要约的方式签订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作出的承诺生效时,保险合同才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八十三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的合同有效吗

  首先,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般是经过投保人和保险代理人的协商,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有时由于投保人不识字等原因,可能就会由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

  其次,如果由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不能简单地否定合同的效力。

  法律上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是,如果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所以保险合同虽为保险代理人代签,但只要投保人已经足额交纳保险费,该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保险公司不可以据此拒赔。

  最后,要注意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也不能因此无效。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通过要约的方式签订保险合同的,要约不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投保人作出承诺生效后,保险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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